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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优秀调解员——杜天鹏

  • 落入凡间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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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7/22 9:15:28
  • 来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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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殿海 于淑荣



 杜天鹏虽然才29岁,却是乾安县让字镇司法所所长兼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小有名气。

 2012年1月10日,体字村村民郝某来到司法所,说她有两个儿子,丈夫甄某在2000年承包了体字村北后山40.8亩林地,甄某在2004年因病去世后,郝某的大儿子将林地承包合同改到自己名下。2011年9月,大儿子在打工时从6楼掉下,因伤势过重去世了,赔偿死亡丧葬费48万元,钱直接交到大儿媳肖某手中。办理完儿子的后事,郝某提出林地的归属权、还有儿子的赔偿金应该有自己一份。

 杜天鹏通过调查了解情况后,找到郝某的大儿媳肖某。杜天鹏没有直接就事论事,而是和她拉起家常。见肖某的情绪有些好转之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法律为准绳,苦口婆心地做通了肖某的思想工作。最后,杜天鹏又协调由镇林业站和土地所工作人员把40.8亩林地划分成三份做成合同,交到了郝某、肖某和郝某小儿子三位当事人手中,同时肖某把5万元钱交到婆婆郝某手中。协议达成以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当场免费做了公证,家庭纠纷得到妥善处理,一家人和好如初。郝某紧紧握住杜天鹏的手说:“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河字村农民王武、王春是东西院邻居,两家来往频繁,关系一直非常好。2014年春天两家商量决定把两家庭院中间的土墙推倒换成水泥板的,费用一家一半。可立墙板那天王武没在家,王春叫安装墙板的工人把墙板往王武家挪了15公分,安到一半时被王武的妻子看见后制止,随后她给在地里干农活的王武打电话,王武回到家不由分说就和王春骂起来,还大喊大叫着把大锤拿出来,扬言要把墙板砸碎并要和王春拼命。就在双方矛盾激化即将大动干戈之时,杜天鹏带领一名调解员驾车及时赶到,随着一声“住手!”杜天鹏夺下了王武手里的大锤,斥责他们的违法行为。“你们这样动武能解决问题吗?”

 他把双方召集在一起,向他们讲解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好处,以及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说得双方互相承认了过错,并且都进行了让步。杜天鹏向他们宣讲调解的范围、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后,在杜天鹏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共识,签完协议后双方握手言和,一场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民间纠纷无小事,只有把小事化了,社会才能稳定。”杜天鹏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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