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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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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道字乡位于吉林省乾安县城西北部,位于东经124度,北纬45度;北与白城市大安县接壤;西部、南部、东部分别与本县大布苏园区、严字乡、水字镇相邻。全乡总幅员面积310平方公里。全乡共有18个行政村,28个自然屯;总人口17300人;劳动力5170人;总耕地面积8600公顷,林地面积2650公顷;草原面积9000公顷。全年无霜期145天,有效积温2800—3200摄氏度,正常年降雨量为350—450毫米。全乡土地肥沃,主要作物以玉米、高粱、杂粮杂豆为主;经济作物有西瓜、香瓜、哈密瓜、脱毒马铃薯、蓖麻、芝麻、辣椒、甜菜等。全乡共有农田井512眼,配套齐全。全乡经济总收入12413.2万元。其中:农业总收入4723.2万元,牧业收入1510万元,劳务输出6150万元,其它收入30万元;人均收入达7175元。全乡自然资源比较丰富,有土质肥沃的8600公顷耕地;9000公顷天然草原。有自然湖泊14个;自流井30多眼,是矿泉水生产的自然资源,水质通过省做鉴定,以达到天然矿泉水标准。有优质肉羊、肉牛、自然湖泊鲜鱼;有特用玉米、绿竹牌小米、西瓜、香瓜、辣椒等。乡境内有省301油路东西贯穿。18个村通村村通客车。有通让线铁路在乡内穿过。
 
    二、机构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1、负责乡政府机关文印、档案管理、保密工作。
 
    2、负责全乡行政执法的投诉检查、督促和考评工作。
 
    3、负责制定乡年度工作计划,协助领导抓好经济工作,做好国民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并做好工作总结;
 
    4、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福利待等工作。
 
    5、负责安排会务工作和镇领导重大活动的安排,以及车辆后勤、内务管理、接待等行政日常事务工作;
 
    6、负责文电、文稿起草、审核、报批,打印、呈阅、督办等具体事务。
 
    7、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汇报来信来访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8、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经济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物价、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强化财税征管,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对象和税额,组织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
 
    3、负责资金的收支和拨付工作,临督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反映资金收支情况和做好月、季、年终的编报工作。
 
    4、负责组织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性收费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5、执行中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财务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
 
    7、负责在区的总体规划下,组织编制本乡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
 
    8、负责本乡总体规划,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
 
    9、协助房管部门对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
 
    10、完成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统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管理转业志愿兵和义务兵接收工作。
 
    3、抓好殡葬工作。
 
    4、管理城乡救灾救济、救灾捐赠、社会福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的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6、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7、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统战和对台工作。
 
    8、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9、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负责制订本辖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实施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决定。
 
    10、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的社会治安问题。
 
    11、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社区(村)委会和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12、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13、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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